鄭州垃圾分類即將進入新階段。生活垃圾不分類的,個人最高罰款200元。2020年5月21日《鄭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討論稿)》發布了這壹趨勢。
鄭州作為全國46個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壹,去年8月開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6月165438+10月在全市推廣。行動之初,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將垃圾投入分類,鄭州曾通過積分中獎,提高居民對垃圾分類的認識。
延伸信息《意見稿》還提到,在不同地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也不同。
比如居住區,包括住宅小區、公寓、別墅等居住區,要配備可回收、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容器;
但在單位區域,如果集中用餐的容器有四類:可回收、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沒有集中供餐的,可不配置易腐垃圾容器。
此外,在公共區域,包括城市道路、機場、車站、廣場、商場、公園、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只設置兩類容器:可回收和其他垃圾。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垃圾的運送。
大河報-扔錯垃圾罰款!鄭州垃圾分類管理將升級:最高個人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