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入住後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原則上物業管理公司應該由業委會聘請。
但是如果整個小區沒有賣完,開發商還是有決定物業公司的權利,因為他是最大的業主,但是其他業主有參與和決策的權利。
很多小區在打滿入住之後就把物業公司開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