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業主大會作出的決議,必須至少有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表決權的業主出席,經出席會議的業主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後方可生效,並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只有通過這壹系列程序,業主委員會或主任的解聘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