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15日
原則上每所幼兒園評估時間為1天,具體日程安排由評估小組與受評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二、評估分組
評估工作分3組進行,每個工作組安排4名評估專家,各評估組人員名單及受評幼兒園安排見附件。
三、評估內容
創建市級示範幼兒園評估,依據《欽州市示範幼兒園評估驗收標準》(修訂),評估的主要內容有辦園條件、隊伍建設、園務管理和保教水平4個方面。
市級示範幼兒園復評,依據《欽州市示範幼兒園評估驗收標準》(修訂),評估的主要內容有辦園條件、隊伍建設、園務管理和保教水平4個方面。同時,評估專家組還要根據幼兒園創建欽州市示範幼兒園評估時提出的整改意見做針對性復評。
四、評估程序
(壹)聽取幼兒園匯報及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情況介紹。
(二)考察幼兒壹日活動情況。
(三)召開教師座談和家長座談會。
(四)實地考察幼兒園各類設施設備及使用情況。
(五)查閱檔案資料,檢查幼兒園制度建設、幼兒園管理和保教改革發展等情況。
(六)評估情況反饋。評估專家組組長代表評估組反饋評估意見,對受評幼兒園進行工作性評價,不公布分數,不作是否合格的評估結論。
(七)提交整改意見。評估專家在評估結束壹周內向我局提交整改意見。
(八)確認和授牌。評估專家組根據評估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評出合格和不合格幼兒園建議名單,報我局確認,我局將對確認合格的幼兒園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授予欽州市示範幼兒園牌匾。
五、有關事項
(壹)評估前由各小組長組織召開評估部署會,做好小組評估工作安排。評估工作結束後,各評估工作組需在5個工作日內將評估意見、幼兒園迎評材料交至我局基礎教育科。各評估組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開展評估工作,真實反映幼兒園辦園情況。
(二)請有關縣(區)教育局協調做好評估安排,及時通知本縣(區)迎評幼兒園按照評估要求,做好評估準備和自查工作,並指定壹名同誌為聯絡員,主動與相應評估小組聯系。
(三)接受評估的縣(區)相關單位及評估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做到節約、從簡、廉潔、科學安排迎評工作,不能因為評估而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評估人員差旅費、食宿費回所在單位報銷。
聯系人:蘇高葉,聯系電話:2826620,13097979480,郵箱:qzjy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