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導外地員工留溫過年
1.鼓勵市外員工留溫
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企業通過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員工就地過年。對春節期間留工的外地員工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按外地參保員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壹次性留工補助。留溫時間以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未離開溫州市為準。企業向屬地政府申報辦理。
2.發放留溫福利補貼
鼓勵屬地政府為留溫外地員工發放各類線上線下活動券、消費券。開展醫療機構進企業義診、健康講座等公益活動,為外地留溫員工免費發放防疫物資禮包。鼓勵在溫通信運營商為外地在溫員工免費贈送20G可在春節期間使用的本地流量。對持有溫州公安機關簽發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且留溫過年的外地員工,給予5分的新居民積分獎勵。
3.組織開展暖心活動
各級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及商會、協會等社會組織,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溫暖”活動,重點慰問春節期間堅守生產壹線的外地員工。全市公***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體育場館等面向留溫外地員工免費預約開放,鼓勵國有景區結合各地實際對留溫外地員工推出優惠政策。組織開展“職工春節樂”系列活動。
4.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深入推進“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欠薪冬季等兩個專項行動,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及時化解各類欠薪矛盾糾紛。春節期間安排員工正常工作的企業,應嚴格執行工資支付規定。對確因經營困難造成工資拖欠或難以及時支付的,要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的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及時解決員工實際生活困難。
二、支持企業穩定有序生產
5.引導有條件企業持續生產
深入開展“萬名幹部進萬企”行動,引導企業科學安排春節期間生產計劃,農歷年底前各助企服務員至少進企服務壹次,全面宣傳惠企政策,主動幫助企業化解連續生產中碰到的問題。鼓勵訂單較多、生產任務較重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調度增加第壹季度生產安排。對規上制造業企業,2023年第壹季度產值超過1000萬元、4000萬元,且同比增長超過18%的,分別給予壹次性10萬元、2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2022年度產值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按每同比再增加1個百分點予以5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80萬元。
6.助力企業拓市場搶訂單
加碼“抱團出海”政策支持,鼓勵企業壹季度赴境外參展拓市場,對企業的出境人員費用提高補助,其中境外展會舉辦地為亞洲區域的,每人給予8000元人員費補助,亞洲地區以外的,每人給予1.5萬元人員費補助,單個展會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4人次。加大RCEP合作交流支持,引導外貿企業積極赴RCEP其他成員國開展重要商務活動,對企業出入境機票費用每人給予30%的補助。
7.加強企業生產保障
強化產業鏈供應鏈保障,支持企業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儲備和產品適度備庫工作,提前應對市場形勢變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強化企業融資保障,引導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用好無還本續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隨借隨還等“連續貸+靈活貸”貸款模式,對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做到應續盡續。指導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信貸支持力度,持續加大金融機構讓利空間,做到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強化企業物流保障,加快制定應對極端天氣和疫情的應急預案,做好春節期間運力保障,確保企業物流通暢。強化水電氣熱保障,各地與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部門要全面排查轄區內相關設施及管道線路狀況,及時排除各類隱患,確保企業節前節後生產不斷檔、隨時可開工。
8.幫助企業減負降本
延長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期限,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參保單位可申請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根據上級統壹部署,開展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9.強化企業安全生產
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消除因春節期間加班生產造成的各類安全隱患。
三、強化企業節後用工保障
10.鼓勵企業員工早日返崗
市縣兩級交運部門要提前謀劃企業員工錯峰離溫、返溫車次,做好車輛運輸服務。對跨省就業的對口幫扶地區脫貧人口按規定發放壹次性交通補助。2023年1月22日至2月2日,對自行返崗就業的外地參保員工給予返崗交通補貼。通過企業代為辦理並向屬地政府申報,補貼標準為市外省內50元/人、華東地區150元/人、華東以外地區200元/人。
11.加大員工招聘力度
在防疫政策允許情況下,春節前後開展各類線上線下協同招聘活動,增加招聘會場次。主動對接勞務輸出地,其中赴外勞務協作不少於10場,滿足企業急需用工。
12.鼓勵人力資源機構引進新員工
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招工中的作用,對為企業新引進5名員工以上的服務機構,可按每人不低於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其中新引進員工以溫州地區首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為準。
附則
1.適用對象。本政策所指享受獎補的企業為申報時註冊地和財政收入在市區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政策另有規定除外。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等視同企業享受本政策。勞務派遣企業申領補貼需與用工企業達成協議。企業不受“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類型限制。部分條款已明確適用範圍的,從其規定。
2.資金安排。獎勵資金除正文條款中明確外,均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如與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以及我市現有其他政策壹致的,按照不重復享受、就高原則執行。
3.執行效力。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相關實施細則由責任單位另行制定。各縣應參照制定相應的政策文件。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2023春節溫州鼓勵企業穩崗留工福利補貼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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