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需求表中要求的學歷是申請人獲得的最高學歷。社工要報考已取得的最高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報考即將取得的最高學歷。比如需求表中的要求僅限於本科學歷,碩士生和博士生不能申請本科學歷;
4.招聘崗位面向2019屆應屆畢業生,限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托培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19屆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其中,非京籍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畢業生引進的相關條件;
5.報考北京生源2019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限於2019年5月29日起在境外取得學位並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符合報考崗位條件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6.招聘崗位為社會人員的,以報名截止時間為限。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和檔案關系在北京市,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具體條件以招聘單位公布的招聘要求為準;
7.報名年齡限18周歲以上。其中,25周歲以下的應在0993年5月29日(含)以後出生,30周歲以下的應在0988年5月29日(含)以後出生,35周歲以下的應在0983年5月29日(含)以後出生,年齡為40周歲。
8.符合崗位要求和有關回避的規定。
原標題:2019北京市東城區事業單位招聘26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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