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全稱廣西醫科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培養各類專門人才,包括博士生、碩士生、普通本科生、留學生、職業院校學生和成人高等教育。部委代碼為10598,主管部門為廣西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地址
南寧-總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雙擁路22號。
南寧-武鳴校區:廣西南寧市武鳴區五華大道武鳴段336號。
玉林校區:廣西玉林市玉東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橫三路。
第五條本科專業培養場所
南寧-本部和南寧-武鳴校區:前2.5年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臨床醫學(國家免費醫學生除外)、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兒科學、精神病學、法醫學,後回到南寧-本部學習;臨床醫學(“5+3”壹體化)、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臨床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衛生檢驗檢疫、醫學實驗技術、藥學前兩年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後回到南寧-本部學習;護理、助產、中藥資源與開發專業之前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1.5年,之後回到南寧-校本部學習;其他本科專業就讀南寧-武鳴校區。
玉林校區:護理學(玉林校區)、藥學(玉林校區)均在玉林校區就讀。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全日制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事項。
第七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全日制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廣西醫科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復檢工作。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機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進行,實行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第十條平行誌願錄取規則:學校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嚴格按照專業誌願順序擇優錄取。錄取結束後,如仍有部分專業未滿,在征得省級招生部門同意後,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及人數,進行“征集誌願”錄取。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被錄取,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學校會根據分數線將其調劑到計劃不足的專業;不符合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有序誌願錄取規則:學校采取“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壹誌願考生。當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壹條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關的規定為準,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應符合本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加分和降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招生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
第十四條入學後,英語將作為我校的外語教學語言。
第十五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要求報考醫學專業的考生為色盲、體弱者。體檢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新生入學時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同時,考慮到學生就業和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對報考我校醫學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提出如下規定:
(1)身體殘疾、行動不便、面部有明顯缺陷的考生,應慎重報我院醫學專業。
(2)患有嚴重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無法治愈的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錄取到我校。
(3)左撇子考生不被口腔醫學專業錄取;
(4)護理學(本科)、助產學、護理學(高職)專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於155cm,男生身高不低於166cm。
第十六條臨床醫學(“5+3”壹體化)專業招收本科第壹批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當學生人數不足時,學校會減少錄取計劃。考生誌願填報我校臨床醫學(“5+3”壹體化)專業但未被錄取,不影響其他專業的正常錄取。
第十七條臨床醫學(國家免費定向醫學生)專業屬於國家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只在廣西招生。本專業單誌願,提前錄取,實行第二批資格線。本項目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定向縣(市、區)的學生。如果定向縣(市、區)生源不足,可在同壹地級市範圍內征求其他誌願考生的意見,從高到低選擇同意調劑分數線的考生遞補缺額。同壹地級市調劑錄取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酌情征集誌願。學生入學後須與我校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並承諾畢業後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第十八條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安排在貧困地區,實行本科第壹批合格線。
第十九條學校還免費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
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在廣西招生,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應屆高中畢業生;(2)農村戶口;(3)老、少、邊、山、窮縣(市、區)的少數民族。可以享受本科第二批預科免除壹年學費的優惠政策。
少數民族預科生招收廣西所有少數民族考生,被安排入讀本科第二批預科生,考生入學後按規定收取學費。
被錄取的學生將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壹年。學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分配到我校除臨床醫學(“5+3”壹體化)以外的相關本科專業。
第二十條各專業新生按照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後原則上不進行專業調整。確有轉專業需要的,本科按《廣西醫科大學本科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高職按《廣西醫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學籍管理規定》中關於轉專業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壹條錄取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壹向考生公布,同時在該校的高校招生網公布。
第四章合作教育“3+1”項目
第二十二條合作辦學“3+1”工程
(1)經教育部門批準,我校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合作辦學采用“3+1”培養模式,招生專業為公共事業管理(社會醫療保障方向)。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可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和美國頒發的本科學位(學士學位)證書。
(2)在廣西醫科大學完成三年學習後,雅思成績或托福托福成績達到當年美國大學入學要求的學生,可以直接進入美國繼續四年級課程。如果雅思或托福不及格,也可以先去美國大學上英語課,考過之後再進入第四年。
(3)如果學生第四年因個人原因未能赴美留學,可在按原中外校費繳納前三年學費後,選擇在廣西醫科大學完成第四年的全部課程,但只能轉入學校同壹專業繼續學習。學費按照轉入普通本科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具體要求請參照《學校註冊管理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復審不合格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我校所有臨床課程均由直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承擔。根據教學安排,學生將在直屬醫院或教學醫院學習。
第二十五條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通過5年制臨床醫學本科(“5+3”壹體化)者,將直接進入3年制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機銜接。學習期滿,符合廣西醫科大學相關文件要求,經考核合格的,分別授予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標準者,分別授予廣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普通本科教育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校學位相關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符合畢業條件的高職(專科)教育學生,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和住宿費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
第二十七條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請登陸我院校本部高校招生網。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等各種專項獎學金。,並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重資助政策。,並為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進行註冊。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收華僑、港澳臺考生按照中國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三十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壹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71-5359031
學校網站:www.gxmu.edu.cn
本學院招生網站:
郵箱: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與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不壹致的,以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為準。
附:廣西醫科大學部分獎學金簡介(主要)
1,大壹獎學金:根據高考總成績,總額30萬元。
2.國家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獎金8000元/人。
3.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獎金5000元/人。
4.國家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壹等獎學金4300元/人;二等助學金2300元/人。
5.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按上級文件規定選拔名額,獎金5000元/人。
6.校長獎學金:8000元/人,按本科生3.0‰的比例分攤(約40人/年)。
7.星湖獎學金:1,000元/人,按照本校學生人數的1.5‰的比例分攤(約300人/年)。
8.學校獎學金:特等獎3000元/人,占學生總數的2‰;壹等獎1500元/人,占學生總數的2%;二等獎800元/人,占學生總數的5%;三等獎500元/人,占學生總數的8%。
9.廣西醫科大學獎學金:根據當年學校文件擇優錄取名額,壹等獎學金4300元/人;二等助學金2300元/人。
10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每學年15人,獎金3000元/人。
11、“新齊欣行”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約250人,壹級貧困每人1200元;二級貧困每人每學年1000元;三級貧困每人每學年800元。
12,5-10年度大學生,獎金2000元/人。(每兩年壹次)
13,優利特獎學金:每學年10學生,獎金2000元/人。
14、戴蓉口腔留學獎學金,每學年約10人,每人每年10000元。
15,杜菁口腔優秀人才獎學金,壹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特別獎,800元/人;留學生獎學金,2000元/人。
16,柯良獎(助)獎學金50人/年,1000元/人(***50000元)。
註:貧困家庭學生可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貸款,申請臨時突然資助或在校內參加勤工儉學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