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招聘條件
鎮江市區戶籍或長期定居在丹徒新城,年齡32周歲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雙眼裸視4.8以上;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相貌端正,無重大疾病和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和生理缺陷,無口吃、重聽、色盲色弱,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特殊標記;語言、行為、思維、精神正常,心理測試達到健康心理狀態,能適合崗位工作需要;
政治堅定,品行端正,作風優良,熱愛公安輔警崗位,有誌於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堅持原則、責任心強,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工作細致、嚴於律己,嚴守紀律、保守秘密;
《個人銀行征信報告》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No.2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培訓、錄用等程序進行。
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9:00至17:00。報名地點: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88號5樓509室。應聘人員應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個人銀行征信報告》報名。經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現場填寫《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交至報名點。
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進行審查。
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分體能測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進行計算,並根據體能測試占40%、面試60%核算總成績。體能測試項目分三個項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立定跳遠,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要求執行。體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電話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將在“生態丹徒”網頁上予以公示。
體檢。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政審。由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對體檢合格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遵紀守法表現情況進行審查。
培訓。對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壹周的基本法律法規、隊列舉止、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後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錄用。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丹徒公安分局有關規定執行。
No.3工資待遇
聘用期間,參照現有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待遇執行,同時,按雙方約定每月發放工作津貼、加班費、考核獎約1500余元。
No.4紀律和社會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壹律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壹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511-85314022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511-85314027
本《簡章》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負責解釋。